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0128
时间:2022-01-28 11:06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0128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糖果340吨、果冻150吨、巧克力50吨、膨化食品120吨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园)

    3.建设单位: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园),租赁占地面积7474m2,建筑面积16800m2(详见附件5),主要从事食品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职工定员100人(均住厂,不设食堂),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预计年产牛轧糖200吨、果冻150吨、雪花酥100吨、膨化食品120吨、压片糖40吨、巧克力50吨。目前设备已入厂,处于调试运行状态。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污染源: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设备、地面的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统一汇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预处理达到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的设计值后纳入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再经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限值和南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者后,最后通过梧垵溪截污管道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南港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标准的A排放标准排放。

    ②废气污染源:项目食品生产烘烤过程中会产生油烟废气,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排气筒引到楼顶排放,可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小型标准;项目烘烤工序烘烤机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二级标准,SO2、NOx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限值。(颗粒物≤200mg/m3、SO2≤50mg/m3、NOX≤200mg/m3、黑度<1级)。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污染源:项目生产设备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减震、隔声等)使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则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项目对固体废物的收集应强调采用分类收集方式,按不同性质分别收集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21年11月01日,建设单位(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huanping/erci/8296.html)上刊登了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糖果340吨、果冻150吨、巧克力50吨、膨化食品12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内容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的方式和期限。公告介绍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工程概况、工程主要污染源强、环境影响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等内容。从刊登信息公告至2021年01月20日,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1月28—202228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

     

    1.项目名称:晋江卓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不干胶反光标识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

    3.建设单位:晋江卓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卓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主要从事反光标识材料生产。项目投资100 万元,年产80万平方米不干胶反光标识材料。2021年09月29日,晋江卓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不干胶反光标识材料项目通过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闽发改备[2019]C050824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1#车间、2#车间生产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同一套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3#车间生产废气收集后,经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在厂区内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位于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井边工业区,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点敏感目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废包装袋等收集后出售给可回收利用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公众普遍支持项目建设。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1月28—202228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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