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10330
时间:2021-03-30 11:12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20210330

     

    项目一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表

    1.项目名称:

    渠梁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二期)

    2.建设地点:

    泉州市晋江市集成电路科学园建兴路368

    3.建设单位:

    渠梁电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渠梁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市集成电路科学园建兴路368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细间距球栅阵列封装(简称“TFBGA”)480百万枚/a、系统级封装(简称“SiP”)60百万枚/aIC测试696百万枚/a,同步建设2#生产厂房、2#仓库、2#厂务栋、2#污水处理站、2#化学品仓库、特气化仓库及2#餐厅及厨房等。

    总投资:660000万元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运营期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6.1.1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2#生产厂房西侧(P1)生产线

    2#生产厂房西侧(P1)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种类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含悬浮物废水、有机废水、酸碱废水及镀锡清洗废水。2#生产厂房西侧(P1)生产线含悬浮物废水198975.6t/a、有机废水72000t/a、酸碱废水53193.6t/a、电镀清洗废水14400t/a、生活污水25920t/a

    2#生产厂房西侧(P1)生产线废水依托1#污水处理站,采用“污污分流,分质分流”处理。项目含悬浮物废水经悬浮物处理系统(TW001)、有机废水经有机废水处理系统(TW002)、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TW003)、酸碱废水经酸碱废水处理系统(TW004)、镀锡清洗废水经其他电镀废水处理系统(TW008)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总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2#生产厂房东侧(P2)生产线

    2#生产厂房东侧(P2)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种类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含悬浮物废水、有机废水、电镀废水、酸碱废水。2#生产厂房东侧(P2)生产线含悬浮物废水198975.6t/a、有机废水72000t/a、酸碱废水53193.6t/a、电镀清洗废水14400t/a、生活污水25920t/a

    建设单位拟新建2#污水处理站,项目含悬浮物废水经2#污水处理站有机废水经2#污水处理站有机废水处理系统(TW009)、含悬浮物处理系统(TW010)、酸碱废水经2#污水处理站酸碱废水处理系统(TW011)、生活污水及镀锡清洗废水依托1#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TW003)、其他电镀废水处理系统(TW008)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总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6.1.2大气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

    建设单位在1#污水处理站屋面新增1套“沸石浓缩转轮+RTO”(TA009)、2#厂务栋屋面新建2套“沸石浓缩转轮+RTO”(TA011TA012,一用一备),设计风量均为为72000m3/h,排气筒内径均为1.2m2#生产厂房西侧(P1)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沸石浓缩转轮+RTO”(TA009)处理后由排气筒(P7DA007),高度25m)排放;2#生产厂房东侧(P2)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沸石浓缩转轮+RTO”(TA011)处理后由排气筒(P9DA009),高度28m)排放。

    ②酸性废气

    建设单位将1#厂务栋屋面新增1套“碱液喷淋洗涤塔”(TA010),设计风量为90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2m2#生产厂房(P1P2)生产线电镀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由排气筒(P8DA008),高度28m)排放。

    ③油烟废气

    要求建设单位在灶台上方安装排气罩及油烟净化装置,其排气罩总投影面积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1的相关要求,要求油烟净化装置的净化去除效率不得小于60%,确保油烟浓度≤2.0mg/m3后,通过项目厨房专用油烟管道有组织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2#生产厂房西侧(P1)生产线生产及生活污水、2#生产厂房东侧(P2)生产线电镀废水及生活污水新增的废水依托1#污水处理站处理,1#污水处理站已在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及污泥浓缩池等产生恶臭的池体密闭加盖,集中收集引至屋面“碱液喷淋洗涤塔”(TA005)处理后由排气筒(P4DA004))排放。

    建设单位拟在2#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及污泥浓缩池等产生恶臭的池体密闭加盖,并在2#污水处理站屋面新增1套“碱液喷淋洗涤塔”塔(TA013),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集中收集引至屋面“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由排气筒(P11DA011))排放。

    根据报告分析可知,P7DA007)、P9DA00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 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电子产品制造标准,锡及其化合物、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P8DA008)硫酸雾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00-2008)中“表5 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P4DA004)、P11DA011NH3H2S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及表2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1.3噪声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冷却塔、风机、纯水水泵以及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各类噪声,采用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的原则,建设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减震、隔声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6.1.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工业固废

    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后外卖给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从生产区有专职环保专员及时收集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贮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安全处置。

    2)含悬浮物、有机、酸碱废水处理系统污泥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含悬浮物、有机、酸碱废水处理系统污泥进行腐蚀性、浸出毒性等进行危险特性检测。

    若污泥经检测后不具有危险特性,可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贮存和处置;若经检测具有危险特性,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贮存、运输和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每天由清洁人员定点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综上,项目固体废物经规范化收集贮存,交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7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10330日—2021040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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