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办〔2021〕44号
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 “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开展理论学习。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应急管理部组织拍摄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开展主题宣讲。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多种形式向职工宣传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氛围宣传。在城镇主要公路街道、大型商场广场、车站、码头、学校、医院、体育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报,利用城市街区电子显示屏、城市公交LED屏开展“安全生产月”公益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良好氛围;在晋江电视台、《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媒体播放、刊登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开设专栏及时报道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在“晋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及各部门、各镇街的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安全宣传专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传播安全知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现场咨询活动。6月16日,市安办将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通过线下现场活动、线上云直播方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云课堂”活动。针对企业和市民开展直播,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走进网络课堂,围绕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用电安全等内容讲课。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
3.开展线上互动活动。依托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和“晋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展“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及“测测你的安全力”线上知识竞答,通过网上展厅、H5安全互动游戏等,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应急救援知识、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常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专家下基层安全培训活动。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组织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展专家入企宣讲活动,强化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展播进校园(企业)、参观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专题警示教育馆活动,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各级各部门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专题宣传活动
(一)组织“两个专题”集中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晋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
(二)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按照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企业“九个一”、乡村“七个一”、社区“八个一”、学校“八个一”和家庭“两清两熟”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选树一批本地区本单位各领域安全宣传“五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活动行动,积极排查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加强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并请于5月3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市安办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连凯华 联系电话:13860702618 85695195)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进展情况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 专题宣传活动 |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 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
开展专家下基层安全培训活动 |
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组织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展专家入企宣讲活动,强化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
举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场,参训( )人,开展专家入企宣讲( )场,参与( )人。 |
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
组织安全生产展播进校园(企业)、参观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专题警示教育馆活动,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各级各部门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条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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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利局、文旅局、体育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公路分局、供销社、农机站、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邮政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烟草公司、晋江海事处、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泉州半导体高新区晋江分园区管委会、围头湾港务站、机场公司、自来水公司、水务集团、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中石化、中石油、新奥燃气公司。
抄 送:泉州市安办,晋江市政府办,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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