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店镇霞福村朱四放自建房“7.1”高坠事故行政处罚案
|
福建厦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7月1日14时许,池店镇霞福村朱四放自建房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组织全面调查,该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隐患排查不到位,致使从业人员擅自使用设置在朱四放自建房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载货升降设备,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处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的罚款
|
2021/10/12
|
2024/10/12
|
晋江市
应急管理局
|
内坑镇香槟云城项目“5.11”机械伤害事故行政处罚案
|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5月11日11时29分,内坑镇香槟云城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经组织全面调查,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有效督促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现场的违规作业行为,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处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的罚款
|
2021/10/12
|
2024/10/12
|
晋江市
应急管理局
|
内坑镇香槟云城项目“5.11”机械伤害事故行政处罚案
|
铭宇(福建)建材有限公司
|
2021年5月11日11时29分,内坑镇香槟云城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经组织全面调查,该公司作为预拌混凝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泵车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泵车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泵车泵送混凝土过程中的违规作业行为,未及时发现堵管异常问题并采取有效疏堵操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处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的罚款
|
2021/10/13
|
2024/10/13
|
晋江市
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