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公示表(2021.05.08)
时间:2021-05-0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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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公示表(2021.05.08)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晋江市麦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 |
晋江市麦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16日10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滨镇跃进村鸿运路1号“晋江市麦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管理较混乱,针对喷漆房重要场所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非防爆排风扇、非防爆抽风机、非防爆开关等),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规范存放,存在未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10000.00元)罚款 |
2021/5/6 |
2022/5/6 |
晋江市 应急管理局 |
晋江福豪舜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 |
晋江福豪舜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16日9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晋江市西滨镇鸿运路001号-3“晋江福豪舜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管理较为混乱,车间电器线路私拉乱接,机台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润滑油等可燃品未规范存放(与高温铁渣堆放一起),安全管理人员未明确等安全隐患问题,存在未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10000.00元)罚款 |
2021/5/6 |
2022/5/6 |
晋江市 应急管理局 |
泉州市联源鞋材工贸有限公司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 |
泉州市联源鞋材工贸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16日11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滨镇拥军路9号“泉州市联源鞋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管理较为混乱,多处配电箱周边堆放可燃物,现场粉尘积尘较严重,未见定期除尘记录,安全管理人员未明确等安全隐患问题,存在未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10000.00元)罚款 |
2021/5/8 |
2022/5/8 |
晋江市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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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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