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磁政〔2021〕171号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磁灶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点,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各燃气企业:
现将《磁灶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立即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磁灶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燃气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家、省、泉州及我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强化燃气企业、使用燃气的建陶企业和餐饮行业等终端用户的安全监管,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燃气企业、使用燃气的建陶企业和餐饮行业等终端用户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一批重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燃气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磁灶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奕忠 镇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吴贻锶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洪树林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林小虎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副 组 长:许志文 镇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
大宅工作点点长
颜海林 镇党委委员、秘书
李明星 晋江市公安局磁灶派出所所长
许荣题 镇人大副主席、张林工作点点长
庄晓东 镇政府副镇长
洪金清 镇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
书记、下官路工作点点长
陈卫星 镇司法所所长、宅内工作点点长
吴志坚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钱坡
工作点点长
蔡天文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大埔
工作点点长
杨 辉 镇主任科员、三吴工作点点长
蔡辉煌 镇四级调研员、磁灶工作点点长
成员单位:磁灶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办、镇综合执法队、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印刷基地办、磁灶市场监督管理所、磁灶交警中队、磁灶环保中队、各工作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综合执法队,负责组织协调专项工作,各单位、工作点及印刷基地办要指定专人专职负责燃气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镇燃气企业、使用燃气的建陶企业、餐饮行业等终端用户。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燃气企业
1.管道环节
(1)排查集贸市场、老旧小区等路段的燃气管道及阀门井、引入管等重点部位,及时发现治理管道老化、施工影响、违章圈围占压燃气设施等事故隐患;排查封闭空间、地下综合管廊、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对燃气管道安全标识进行巡查补设,对燃气管道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2)排查新建、扩建、改建的燃气管网工程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符合有关专项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行为。
2.储存环节
(1)排查燃气场站、供应站及其相关配套设施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有效,安全阀、压力表、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到位;
(2)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情况。全面排查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
(3)排查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三级”培训教育情况,现场考核从业人员燃气知识、操作技能与相应岗位是否匹配。
3.经营环节
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从事燃气经营销售的企业和个人、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的燃气企业、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等行为。
(二)使用燃气的建陶企业
1.管道设施方面。重点排查管道是否生锈、腐蚀、漏气;管道是否缠绕电线、搭挂物品;管道预留阀门是否封堵;管道是否松动;管道是否有燃气流向标识;放散管是否有警示标识;是否包裹、暗埋、私改、私接管道等。
2.调压设施方面。重点排查调压箱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堆积占压,外观是否破损腐蚀、标识及抢修电话是否清晰醒目;压力是否正常;卫生是否整洁、干净;仪表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各部件是否腐蚀、生锈、漏气;是否有维护记录卡等。
3.计量设施方面。重点排查卫生是否整洁、干净;各部件是否腐蚀、生锈、漏气;室外安装时是否有防雨防护罩;是否有维护记录卡等。
4.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排查是否配备足够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灭火器,是否正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超期使用未经检验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三)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终端用户
1.排查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使用情况,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的使用情况,排查餐饮经营单位是否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和报警装置、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保养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是否在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上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和使用明火等相关情况。
2.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医院、学校、酒店及餐饮等场所天然气管道,严查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表及表后管、灶前阀,以及在工程施工和房屋改造装修过程中破坏天然气管道的违规行为。
五、整治步骤
(一)摸排检查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各工作点要组织对辖区内使用燃气的建陶企业、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基础情况,填写附件1、附件2,并根据附件3、附件4建立基础台账。镇综合执法队要对辖区建陶企业进行停气时间协调,晋江新奥燃气公司与建陶企业协商制定停气时间计划表,有序推进停气保压工作;新奥燃气公司要对建陶用气企业实行一企一档,指导用气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根据停气时间对企业进行基础管道保压,对发现保压不合格、存在漏气的企业,立即停产排查整改,对无法整改到位的一律停止供气。
(二)隐患整改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20日)
1.使用燃气的建陶企业
新奥燃气公司要把前期停气保压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指导建陶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开展隐患整改,并把排查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通报镇综合执法队和各工作点,镇综合执法队和各工作点要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依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终端用户
各工作点要把前期摸底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并把排查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通报镇综合执法队,镇综合执法队会同市监所、镇安办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或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31日)
新奥燃气公司要组织对前期停气保压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问题真正落实到位。各工作点、镇机关有关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责,督促问题逐项整改,落到实处,形成闭环。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用气安全管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镇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工作点要充分认识到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燃气企业、建陶企业、餐饮经营单位扎实开展治理整治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工作点要将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与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督促燃气企业、建陶企业、餐饮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陶企业指定一名燃气安全员,新奥燃气公司要组织建陶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燃气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开展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运用LED显示屏、横幅、短信、微信、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渠道,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讲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安全用气的良好氛围。
请镇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工作点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31日前报送阶段性检查情况表(附件1-6),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镇综合执法队。
(联系人:丁珊妹,联系电话:13960289089 )
附件: 1.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检查表(试行)
2.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试行)
3.磁灶镇工商户天燃气安全检查表(试行)
4.磁灶镇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安全排查表(试行)
5.磁灶镇建陶行业天然气安全检查汇总表
6.磁灶镇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检查汇总表
附件1
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检查表(试行)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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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符合打“√”,不符合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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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图布置及站区管理 |
功能分区 |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站内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并应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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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 |
站场有围墙或围栏,且无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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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道路 |
周边道路畅通,消防车能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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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 |
生产区内严禁有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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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标志 |
入口和外墙有禁火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醒目,无模糊、损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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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出管理 |
车辆确需进入生产区时有登记并安装阻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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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进出管理 |
生产区除本站工作人员外,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外来人员确需进入的,应有登记,进入生产区的人员着防静电工作服,严禁携带非防爆型电子设备和火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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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能发送至24h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值班室,指示报警设备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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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
生产区入口处安装有人体静电消除装置,进站人员能按规定触摸释放人体静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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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上墙 |
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液化石油气安全告知卡和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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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槽车装卸安全 |
槽车管理 |
应建立在本站定点装卸的槽车安全管理档案,具有有效危险物品运输资质且槽罐在检测有效期内的车辆方可允许装卸,严禁给不能提供有效资质和检测报告的槽车装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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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记录 |
应做好槽车装卸前、装卸过程和装卸后安全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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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滑垫 |
装卸槽车应采取防滑保护,如配备防滑垫、三角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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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接地 |
汽车槽车和装卸场所,应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并确保接地栓良好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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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充装管道 |
装卸接头应采用与汽车槽车配套的快速接头,装卸管应完好无损、有效接地,应定期检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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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储罐区 |
腐蚀 |
设备和管道外表无明显锈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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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
压力表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内使用,表盘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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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 |
法兰连接紧密,无泄漏现象,少于5个螺栓的法兰两侧有金属跨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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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和阀门标识 |
连接储罐的各条管道上有流向标识和管道名称,阀门应悬挂开关状态标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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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布置 |
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置不应少于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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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储罐区 |
储罐基础 |
储罐钢筋混凝土基础无裂缝、剥蚀、崩塌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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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梯平台 |
钢梯平台稳固,临边有栏杆,无锈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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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堤 |
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0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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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踏步 |
防护堤内储罐超过4台时,至少应设置2个过梯,且应分开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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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 |
安全阀外观应完好,在校验有效周期内:阀体上应悬挂校验铭牌,并注明下次检验时间,校验铅封应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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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散管 |
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应设置放散管,其管径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出口管径。地上储罐安全阀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0m以上,且应高出地面5.0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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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堤管道 |
储罐区防火堤完好、无孔洞,防火堤内无杂物和积水,管道、电缆穿堤处有效封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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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
安装有可燃气体检(探)测器,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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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爆 |
储罐区内电气设施均选用防爆型,接线盒、电缆或套管配线端口等无破损或空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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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 |
储罐区接地线连接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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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水设施 |
罐区应备有高压注水设施,注水管道应与独立的消防水泵相连接。注水口的控制阀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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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及水封井 |
排水管道设有控制阀和水封井,水封井内水位正常,无淤泥於塞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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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系统 |
地上式罐区应设置完好的水喷淋系统,喷淋系统启动迅速,出水畅通,能覆盖储罐全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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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供水设施 |
消防水管、水枪、接合器和扳手等器材齐全完好,消防栓能正常开启,出水正常,能覆盖站区内主要危险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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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烃泵及压缩机区 |
腐蚀 |
设备和管道外表无明显锈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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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烃泵、压缩机工作正常,无异常响声、部件过热、液化石油气泄漏及异常振动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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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
压力表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内使用,表盘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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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 |
安全阀外观应完好,在校验有效周期内:阀体上应悬挂校验铭牌,并注明下次检验时间,校验铅封应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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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 |
管道法兰连接紧密,无泄漏现象,少于5个螺栓的法兰盘采取金属跨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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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爆 |
电气设施均选用防爆型,接线盒、电缆或套管配线端口等无破损或空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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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 |
接地线连接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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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防护 |
烃泵转动皮带、压缩机转动部分设置安全防护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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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
安装有可燃气体检(探)测器,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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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灌装区 |
充装秤 |
充装秤运行平稳,软管完好无损,无裂纹,无泄漏现象,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不小于PN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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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 |
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漆色、字样清晰,护罩、底座牢固,瓶体无鼓泡、烧痕、裂纹,角阀密闭无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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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
安装有可燃气体检(探)测器,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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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
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封闭式建筑沿地面开有通风孔,通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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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漏 |
灌瓶作业线上应设置检漏装置或采取检漏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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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液 |
灌装间应设有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应保证气瓶内残液量不超标,残液应回收,严禁随意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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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对充装后的气瓶应逐只进行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充装气瓶上充装、警示标签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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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
压力表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内使用,表盘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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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 |
安全阀外观应完好,在校验有效周期内:阀体上应悬挂校验铭牌,并注明下次检验时间,校验铅封应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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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爆 |
电气设施均选用防爆型,接线盒、电缆或套管配线端口等无破损或空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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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 |
接地线连接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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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用辅助设施 |
消防水池 |
消防水池水位符合设计要求,水质良好,无腐蚀性和油污,利用天然水源时,有防漂浮物或悬浮物吸入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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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房 |
消防泵房应设置应急照明,无杂物和易燃物品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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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 |
应设有备用泵,启动迅速,运行良好,无异常震动和异响,转动部件外有防护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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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 |
配电室高出本层地面或有防水措施,门向外开启,门窗关闭密合,孔洞有防小动物进入的网罩,配电柜上有当心触电的警示标志,至少配备2具灭火器,电缆沟盖板完好,有绝缘工具,有应急照明,室内无其他可燃杂物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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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房 |
发电机能立即启动,运行良好。机房通风良好,室内无其他可燃杂物堆放,至少配备2具4 kg灭火器,排烟管未朝向生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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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测检验 |
防雷、防静电检测 |
防雷、防静电检测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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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 |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具备使用登记证,全面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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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校验 |
所有安全阀经校验,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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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经检定,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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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 |
所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经检定,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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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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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试行)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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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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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符合打“√”,不符合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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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图布置 |
毗连建筑 |
瓶库不应与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外墙毗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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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 |
瓶库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时,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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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设施 |
瓶库相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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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 |
瓶库不得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室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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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内布置 |
瓶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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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间距 |
瓶库与主要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与次要道路不应小于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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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构筑物 |
建筑层数 |
瓶库应为单层专用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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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级 |
瓶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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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要求 |
瓶库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面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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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 |
瓶库门窗应向外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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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压措施 |
封闭式瓶库应采取泄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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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压面积 |
瓶库泄压面积A≥0.1V(V为瓶库容积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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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 |
瓶库内应设置温湿度计,室温不应高于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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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风设施 |
通风口设置 |
瓶库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下沿距室内地坪宜小于0.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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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口面积 |
瓶库采取自然通风的风口最小总面积为瓶库面积(㎡)×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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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设置 |
瓶库采用机械通风时,应采用防爆轴流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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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气与防雷接地 |
电气防爆 |
瓶库室内照明灯具、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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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防爆 |
电缆或钢管配线端口应用防爆堵泥封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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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 |
瓶库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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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检测 |
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保证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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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泄漏报警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
瓶库应配置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集中设置在值班室,并应有泄漏报警远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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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半径 |
泄漏报警装置检测半径不应大于7.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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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高度 |
泄漏报警检测器安装位置在地面以上0.3-0.6m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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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系统 |
非营业时间无人值守的Ⅲ类瓶库内存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时,应设置远程无人值守安全防护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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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消防与应急 |
道路安全 |
周边的道路交通现状条件应能满足气瓶运输、消防等要求,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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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标志 |
是否在醒目的位置设“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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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配置 |
瓶库灭火器的配置,按建筑面积,每50㎡设置8kg、1具,且每个房间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不宜超过5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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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器材 |
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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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瓶库存放 |
瓶库等级 |
实瓶数量不得超过瓶库的设计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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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布置 |
瓶库内的气瓶应按实瓶区、空瓶区分组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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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放层数 |
气瓶摆放时,15kg和15kg以上气瓶不得超过两层,50kg气瓶应单层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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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放排数 |
实瓶摆放不宜超过6排,并留有不小于800mm的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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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持证经营 |
制度上墙 |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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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许可 |
是否证照齐全、有效;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超范围或超期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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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 |
安全管理人员和送气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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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登记 |
是否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并实名制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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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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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磁灶镇工商户天燃气安全检查表(试行)
检查 |
企业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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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磁灶 镇(街道) 村(社区) 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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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
□卫生环境差; □管道占压; □堆放杂物; □管道私接; □两气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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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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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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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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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日期: |
附件4
磁灶镇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安全排查表 (试行)
村(社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序号 |
检查内容 |
是选“√”,否选“×” |
备注 |
1 |
是否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供气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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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和报警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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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有配备消防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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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胶管连接是否超过2米(建议使用金属软管);是否存在胶管连接使用“三通”接头;是否出现胶管老化、龟裂、管箍脱落等现象;是否存在穿墙现象(若穿墙应按规定加装金属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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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超量存放瓶装液化气(存量不得超过100kg,折合2瓶50kg或7瓶15kg;超过100kg的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且气瓶间不得设置于地下、半地下空间和通风不良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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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燃气和其他火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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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钢瓶和燃气灶具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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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钢瓶供应多台燃气灶具的,采用硬管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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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用气场所是否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是否设有有效的机械通风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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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在钢瓶上方堆放杂物或电器线路乱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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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已报废钢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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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减压阀是否运行正常,外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存在油污、 腐蚀锈迹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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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存在私自倒残、加热或倒置钢瓶等违规操作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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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经检查人员与店铺业主核对无误,存在问题应于本表登记之日起15日内自行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的,将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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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被检单位负责人: |
附件5
磁灶镇建陶行业燃气安全检查汇总表
村(社区) 填表日期:
序号 |
建陶单位名称 |
发现安全隐患 |
其他问题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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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发现隐患请填写序号,1.卫生环境差;2.燃气泄漏;3.管道锈蚀;4.电线缠绕;5.管道占压;6.堆放杂物;7.管道私接;8.两气同室。
附件6
关于印发磁灶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 填表日期:
序号 |
餐饮经营 单位名称 |
使用天燃气 |
使用液化气 |
发现安全 隐患 |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液浓度探测和报警装置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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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发现隐患请填写序号,1.是否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供气合同;2.是否使用超期为检验、检验不合格或已报废钢瓶。3.是否有配备消防器材。4.胶管连接是否超过2米(建议使用金属软管);是否存在胶管连接使用“三通”接头;是否出现胶管老化、龟裂、管箍脱落等现象;是否存在穿墙现象(若穿墙应按规定加装金属套管)。5.是否超量存放瓶装液化气(存量不得超过100kg,折合2瓶50kg或7瓶15kg;超过100kg的应当设置装用气瓶间,且气瓶间不得设置于地下、半地下空间和通风不良场所。)6.是否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燃气和其他火源。7.钢瓶和燃气灶具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8.钢瓶供应多台燃气灶具的,采用硬管连接。9.用气场所是否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是否设有有效的机械通风装置。10.是否在钢瓶上方堆放杂物或电器线路乱现象。11.减压阀是否运行正常,外表是否完好无损。12.减压阀是否存在油污、腐蚀锈迹等现象。13.是否存在私自倒残、加热或倒置钢瓶等违规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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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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