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阳街道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暂行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1-08-10 10:33 浏览量:

     


    青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阳街道房屋建筑

    工程“网格化”管理暂行措施》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青阳街道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暂行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街道办事处       

    202186        


    青阳街道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

    暂行措施

     

    一、本措施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038 号)(下简称《若干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054 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暂行措施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2124号)要求编制,适用于我街道范围内在建(含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既有房屋建筑工程。

    二、衔接全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一)由街道主任担任一级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由街道分管副主任和各工作点点领导担任二级网格员,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分析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由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区发展办、综合执法队、安办、国土所、各工作点点长)和社区主干担任三级网格员,协调督促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四)由街道综合执法队、社区发展办、国土所、安办工作人员和各下村干部、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四级网格员,对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巡查,督促业主及参建单位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各社区应根据实际,整合“两违”巡查、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物业小区等专业网格及人员,设置专(兼)职综合网格员,对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辖区内在建、已投入使用房屋工程的有关问题。鼓励各社区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协管员制度,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三、工作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底清、二公开、三到位”:

    (一)一底清。做到网格内房屋建筑底数清楚,房屋安全信息掌握真实、完整。

    (二)二公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信息公开,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公示标牌,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三)三到位。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违法房屋建筑工程“零增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零容忍”。

    四、工作流程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执行“问题发现、核实处置、立案查处、结案归档”:

    (一)问题发现

    专职综合网格员、四级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卫片航拍比对、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渠道发现。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手续方面。主要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审批信息,包括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以及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是否聘请有资质单位施工、设计等。

    2.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或违规施工的行为等。

    3.在既有房屋建筑方面,主要检查房屋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核实处置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经核实属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可责令停止施工。抄报《责令停工通知书》(见附件1)、《关于抄告涉嫌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信息的函》(见附件3)至有关部门查处:

    1)属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的、或已办理工程用地手续、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和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抄报国土所、综合执法队依法查处。

    2)属已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手续但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手续的,抄报社区发展办和安办。超过街道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部门组织依法处置。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经核实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应落实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措施:

    1)监测预警。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更新录入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抄报《关于巡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告知函》(见附件2)至社区发展办核查、联动处置。

    2)应急避险。对人员密集场所、钢结构房屋,以及经判定其它可能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应立即采取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等紧急避险措施,并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隐患处置。根据房屋安全隐患等级,按照《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房指综〔202041 号)要求,落实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等解危措施。

    (三)立案查处

    街道综合执法队、国土资源所依法依规组织对违法违规的既有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同时,将相关违法违规主体查处情况进行公示,依法依规计入信用档案。根据需要,向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函告违法房屋建筑工程有关情况。 

    (四)结案归档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应建立一宗一档,进行结案归档。

    五、工作措施

    (一)保障措施。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及房屋建筑工程巡查执法、安全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培训措施。加强对基层网格员、专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

    (三)考核措施。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社区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失职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街道纪工委将严肃追责。

    六、各社区要按照“一网多用”原则,结合本办法要求及辖区实际,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1.责令停工通知书

    2.关于巡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告知函

    3.关于抄告涉嫌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信息的函

    4.青阳街道房屋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名单

     

     


    附件1

    责令停工通知书

     

                  

               日,经巡查发现由你(单位)在________________组织建设的工程涉嫌存在(□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 □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 □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 □其他情形:____________)等违法违规行为。

    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青阳街道办事处

                                               

       

     

    网格员(签字):            接收人员(签字):

                                   

     

     

     


    附件2

    关于巡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告知函

     

                 (社区、部门):

    经巡查发现,____ _ _(业主)位于青阳街道__   __社区________________(地址)房屋结构存在(一般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重点鉴定类型)  重大安全隐患),请及时按照《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处置指导意见》(泉房指综〔202041号),及时分类处置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3

    关于抄告涉嫌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信息的函

    巡查发现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地址

    建设单位

    (含个人)

    施工单位

    (含建筑工匠)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

    (万元)

    巡查发现时工程形象进度

    涉嫌违法违规情形

    备注

    ①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

    ②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③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

    ④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⑤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

    ⑥其他情形(简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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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青阳街道房屋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名单

     

    一级网格

    责任人

    二级网格

    责任人

    三级网格

    责任人

    四级网格

    责任人

    办事处主任
    蔡少林

    分管副主任

    吕少欣

    社区发展办黄珑

    科室成员

    综合执法队林春节

    执法队成员

    国土资源所陈兴虎

    国土所成员

    安办颜彦

    科室成员

    阳光点点领导

    曾台店

    阳光点点长

    阳光驻村干部王锦云

    莲屿驻村干部翁钟时

    阳光社区主干王金聪、庄丘霖

    社区网格员

    莲屿社区主干庄建新、庄垂灿

    社区网格员

    青华点点领导

    郑金福

    青华点点长黄勇前

    青华驻村干部柯秀琴

    锦青驻村干部朱荣章

    永福里驻村干部谢思源

    青华社区主干庄国泉

    社区网格员

    锦青社区主干林传基、庄志雷

    社区网格员

    永福里社区主干伍婷婷

    社区网格员

    曾井点点领导

    丁金铭

    曾井点点长王金荣

    曾井驻村干部吴木辉

    霞行驻村干部方慧敏

    曾井社区主干张振强、张伟利

    社区网格员

    霞行社区主干张伟明、陈招永

    社区网格员

    一级网格

    责任人

    二级网格

    责任人

    三级网格

    责任人

    四级网格

    责任人

    办事处主任
    蔡少林

    陈村点点领导

    林祥星

    陈村点点长郑少群

    陈村驻村干部叶如枫

    靑新驻村干部施莉莉

    陈村社区主干许建兴、许自发

    社区网格员

    靑新社区主干谢家淮

    社区网格员

    高霞点点领导

    洪文峰

    高霞点点长苏煌龙

    普照驻村干部郑梅香

    高霞驻村干部李国栋

    普照社区主干蔡振星

    社区网格员

    高霞社区主干王永愿、王进步

    社区网格员

    洪山点点领导

    林振贤

    洪山点点长林育生

    洪宅垵驻村干部王巧虹

    象山驻村干部许东文

    洪宅垵社区主干陈加春

    社区网格员

    象山社区主干林振升、林建筑

    社区网格员

     

     

     

     

     

     

     

     

     

     

     

     

     

     

     

     

     

     

     

     

     

     

     

     

     

     

     

     

     

     

    青阳街道党政办                             20218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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