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23 18:12 浏览量:

      

      

      各社区、各工作点、各有关部门、市直派驻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多起城市安全事故教训,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21〕7号)文件要求以及泉州市、晋江市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和责任担当。城市运行环节多、系统复杂、人员密集,城市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社区、各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重大事件事故教训,强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解决指导思想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分析研判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等面临的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神经,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层层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真正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紧咬住“不死人”的目标,坚持以防为主,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紧抓实抓到位,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遇到重大汛情险情,领导干部要闻警而动、闻令而行,身先士卒、靠前指挥,24小时在岗在位,始终坚守在防汛工作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最前沿,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城市安全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落地,牢牢守住城市安全运行生命线。对责任措施不落实、预警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得力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基层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及时对有关地区提供专业技术和物资力量支持,务必做到上下联动、有力应对。

      二、强化城市交通安全工作。要对城市道路、公路、桥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影响排水、行洪安全的障碍,要及时清除,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专人盯守等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要在下沉立交、路面井盖、内涝黑点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值守,出现极端天气时,要采取交通管制、封闭道路等措施。对重点部位进行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加派人员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及时消除隐患。要督促公交企业、道路客运企业严格做好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加强驾驶员、安全员防讯应急技能培训教育,坚决避免冒险运营。

      三、强化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各社区、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组织分析研判,突出发挥气象、自然资源、交通、住建、水利、应急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专业优势,及时作出科学决策,坚持防抗救相结合,督促抓好措施落实,确保人员出行安全、城市运行安全。要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立即开展防汛安全检查,认真扎实整改防汛工作漏洞,确保责任措施到位、物资力量到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手段,全网全媒体持续滚动密集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避险提示。要立足于防御极端暴雨,提前摸清城市内涝各类风险,加强城市内涝监测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明确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厘清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要抓紧组织对蓄滞洪空间、泄洪通道、排涝管渠泵站、涵闸、排水管网等设施管理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积极采取疏浚措施。要根据灾害研判提前转移低洼地带、河道周边、水库下游等易涝区域,以及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等重点特殊场所人员;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高效应急联动机制,视情停学、暂停户外文体和商业活动,提前关闭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及时关停地铁、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彻底消除安隐患。要加强城市上游“头顶库”巡查防守、发现险情立即处置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科学调度周边水库、蓄滞洪区和分洪河道等,减轻城区防洪压力;紧急疏通城区水系,清除阻水障碍,以保民生、保重要基础设施为重点统筹配置各类抽水设备,千方百计减少城区重点区域积水。各社区要面向广大市民广泛深入宣传防汛排涝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应急避险基本技能,确保人身安全。

      四、强化城市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监管。建筑安全,要针对江苏苏州和去年发生的我省泉州等宾馆酒店重大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和老旧房屋等,深入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治理,对违法改造装修、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筑加层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整治。加强玻璃幕墙、广告牌、灯箱和渣土堆场管理,严防坠落、倒塌和滑坡等事故。要深刻吸取永安“7·16”坍塌事故教训,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和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各社区、各工作点对本辖区农村所有在建房屋开展“拉网式”逐栋清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施工安全,要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围标、串标、挂靠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要坚持铁腕治理,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坚决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城市燃气,要深入开展全街道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特别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以及市政燃气管道腐蚀和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的安全隐患情况等,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管理,依法推动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并保持有效运行。加快修订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涉及安全的内容要作为强制条款。借鉴合肥经验加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预警处置的精准性、时效性。

      五、强化城市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防范。消防,紧盯看牢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储能电站、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深化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对物流仓库、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幼儿园、医院学校、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等消防薄弱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职责,发现突出问题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到位,防止拖延酿成事故。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旧厂房改造营业场所、“三合一”场所等易发生“小火亡人”“小灾大难”区域,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棚改”加大密集检查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基层社区和产权人、受委托的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严加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进楼入户充电等行为,深入开展打通老旧小区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快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智能预警和精准防控。加强城市消防供水、通信以及消防车通道等设施建设,优化消防救援站布点和装备配备。危险化学品,要认真彻落实国家和省、泉州市、晋江市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在城市中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化品的行为。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切实强化对高温潮湿环境下易自聚、分解的危化品的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安全。要督促加油站、加气站等企业和涉及液氨、液氯等危化品的冷库、自来水厂及学校等危化品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经营使用安全。要强化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管理,确保雷电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测到位,坚决避免电灾害引发事故。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好城市安全与农村安全,加强农村防汛救灾和地质灾害点治理,并举一反三加强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强化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实效。要加快城市应急排涝专业队伍和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快速解决城市内涝的专用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完善物资储备、安全管理制度及调用流程,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援行动。要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同联动,第一时间抢救被困人员,同时统筹发挥工程救援和社会专业力量,全力抢护水利、电力、交通、通信、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要及时向受灾地区拨付救灾款项和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落实防疫措施,确保灾区群众安全健康,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罗山街道办事处代章)

      2021年8月16日

      罗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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