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关于拨付 2022年4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金用电优惠金及高龄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2-04-04 21:00 浏览量:

     

     

     

     

     

     

     

    晋政西〔202227

     

     

    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关于拨付

    20224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金用电优惠金及高龄补贴的通知

     

    各社区:

    为推动我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承接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确保20224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用电优惠金和高龄补贴及时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一)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75元,资金采取差额补助方式发放。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全自理的每人每月1182元、半护理的每人每月1440元、全护理的每人每月1698元。对机构集中供养的对象,救助供养标准再提高40%,资金采取全额补助方式发放。

    (三)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每户每月发放20元用电优惠金。

    (四)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从低保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二、保障对象

    根据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审核审批情况,确定20224月我街道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共212424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192404人,特困人员2020人。

    三、拨付金额

    20224月的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用电优惠金及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24.022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3.4789万元,用电优惠金0.424万元,高龄补贴0.12元。

    (一)城乡低保金城乡低保对象共192户,月需保障金20.7452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1)。

    (二)特困供养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共20人,月需供养金2.7337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2)。

    (三)用电优惠金。共需发放0.424万元(详见附件12)。

    (四)高龄补贴。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共12人,月需发放高龄补贴0.12万元(详见附件3)。

    、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按照《晋江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协助我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办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进出有序。

    (二)各社区要熟悉并遵循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出现人情保、群体保、错保、漏保现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假公济私、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社区要严格按照一户(人)一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管理及更新工作,对于在“动态管理”中新增、调整的要及时新增、补充和清理档案资料,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的延续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切实做到归档及时、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附件:120224西园街道城乡低保金、用电优惠金

    发放花名册

    220224西园街道特困供养金、用电优惠金

    发放花名册

    320224西园街道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花名册

    420224西园街道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

    2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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