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5 11:25 浏览量:

     

     

     

     

     

    晋市监〔201990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执法大队、质量计量检测所:

    为加强我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署要求和《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市监明传〔201942号)精神,决定在近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在全市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源头治理、全程控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一步掌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针对食品生产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事件和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推动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根据近年来风险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情况,我局制定了《晋江市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19年版)》(详见附件1),用于指导各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各单位要密切结合本地实际,重新梳理排查,有针对性地确定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以及重点企业目录清单。以清单目录管理方式,将企业自查与监管排查相结合、岗位技能练兵与监管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针对性、靶向性的分类重点排查整治措施,做到排查整治一类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一类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的发生

    (一)重点产品。重点强化瓶(桶)装饮用水、藻类及其制品、酒类、蜂产品、糕点、蜜饯、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植物油、罐头、小麦粉、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和综合治理。

    (二)重点区域。将灵源、罗山、安海、东石等生产企业较多的4个镇(街道)列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问题。重点整治使用来历不明原料、非法添加、掺杂掺假、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虚假标注、标签标识不规范、超许可范围生产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

    (四)重点对象。将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被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的,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以及生产高风险食品、特殊食品、特殊人群消费食品等4类食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120,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15)。各单位要召开辖区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重点对象会议,传达排查整治工作精神,组织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整改到位。《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报告》(详见附件2)于715日前报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书面向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报告。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716日至1030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问题清单,对辖区集群性产品、可能存在行业性“潜规则”产品和易于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产品等重点产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使用非法原料、掺杂掺假、虚假宣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存在风险隐患和问题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1日至1118日)。各单位要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辖区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根据排查情况及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情况,合理确定监管频次,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于118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2019年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3)按季度报送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周建干工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农业、卫生、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衔接机制,食品安全涉及农产品原料问题的,要及时通报农业、渔业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查处机制,切实抓好有关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拓宽信息渠道。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监管措施,及时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增强敏感性、警觉性。一要加强监督检查。市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单位也要根据监管权限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突出对易发生违法行为和行业潜规则问题的风险排查。二要加强抽检监测。质量计量检测所要结合重点风险问题清单,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监测工作。三要加强风险研判。对于涉及使用非食用物质、掺杂掺假、行业潜规则及当地支柱产业问题的信息,要立即组织排查研判,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三)加强问题处置。各单位要在深入梳理分析辖区企业、产品、风险及其原因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一要严防原辅材料带入风险。要结合辖区实际,指导监督大米、肉制品、食用油、糖果制品等生产企业,特别是分装企业严格建立实施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验收制度,杜绝使用来历不明及不合格食品原料,防范原辅材料风险。二要严管生产过程管控风险。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工艺、关键参数控制,防范生产过程管控不到位的风险。三要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对于不合格食品,要依法采取查封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等措施,防控安全风险扩大。要排查问题原因,跟踪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及时反馈风险问题排查及处置结果。四要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恶意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予以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社会共治。各单位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媒体、公众等社会监督力量,广泛收集食品生产违法违规信息,从源头防控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震慑企业、警示风险,引导公众安全消费。要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定期分析通报机制,定期开展抽检结果分析,及时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并通报地方政府。

     

    附件:1.晋江市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19年版)

               2.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报告

           3.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75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抄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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