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清算组中介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1-09-04 10:20 浏览量:

     

    为做好泉州市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晋江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法重整工作,现公开招募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清算组成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企业名称

    泉州市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晋江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2194-98(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无休)

    2、报名地点:泉州市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晋江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办公室(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A403室)

    3、报名咨询电话:0595-85994217

    三、报名条件

    1、入选泉州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机构,外地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入册机构需与泉州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入册机构组成联合体方可报名;

    2、报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报名机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3年内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案件或承担破产管理人主要工作的案件在10件以上,或者担任房地产企业管理人的破产案件或承担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主要工作的案件在3件以上;

    4、报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5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5、报名机构可以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

    6、报名机构愿意提取报酬的5%注入企业破产处置专项资金。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报名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提交申请书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并制作工作预案,上述材料一式10份,封面、落款页及相关声明页需加盖报名机构公章。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各地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

    2、报名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A.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承办案件入选省法院、最高法院优秀案例、典型案例等情形)

    3、拟派驻从事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报名机构拟定的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等;

    5、拟收取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及同意提取报酬的5%注入企业破产处置专项资金的承诺;

    6、报名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五、评定方式和评分要点

    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选任。采取评分制,按得分高低选定,按得分高低确定入选机构及备选机构。评分要点如下:

    1、执业资格。主要考察报名机构的规模和机构从业人员的破产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2、从业经验。主要从报名机构破产管理工作的经验、破产重整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

    A.报名机构近3年内独立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案件或承担破产管理人主要工作的情况;

    B.报名机构在房地产公司重整案件中独立担任管理人的情况;

    C.报名机构负责人是否是当地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管理人。

    3、具体工作方案。主要从报名机构制作的工作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履历等方面进行评分。

    A.工作计划是否结合企业状况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重整特殊性,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B.拟参与本案的团队人员数量、履历,组织架构是否合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

    C.如何管理企业财产和营业事务,或者监督企业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如何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或者指导企业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E.如何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促进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F.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安排是否合理;

    G.其他有利于推动重整进程和成功的工作举措。

    4、管理人报酬报价方案。主要从报名机构提出的拟收取报酬费用是否合理、报酬能否与工作绩效相匹配等方面进行评分。

    (具体评分标准由泉州市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晋江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制定并解释)

     

     

     

     

    泉州市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晋江晟瑞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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