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刘笑笑、任佳齐与晋江市陈埭镇零点娱乐厅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公告
时间:2019-12-26 10:58 浏览量:
      

    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晋江市陈埭镇零点娱乐厅(法定代表人:程小英)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笑笑、任佳齐与被申请人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23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晋劳仲案[2019]1361-136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应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2名申请人剩余工资刘笑笑3850元、任佳齐8125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一倍工资刘笑笑8350元、任佳齐12625元若不服本裁决,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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