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 )委宣传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做好今年全市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市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办法,按《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职﹝2008﹞1号)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送的材料要求:
1.各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职改办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填报的《申报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须按申报级别分类汇总,并将一览表word电子版报送gbk22183245@126.com。
3.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项目详见“材料清单”(附件3)。
4.提交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统一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主要介绍本人任现职以来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成果,履行专业工作职责情况及取得的专业成就,字数为高级4000字、中级3000字、初级2000字,并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注是否属实的意见后加盖公章。
5.代表作品:申报高级职务提交6篇,中级提交3篇,初级提交2篇,集体获奖作品(奖状、文件未署个人名字的)不得用于个人申报。
6.所提交的论文需复印登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等1份;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及本人所著第一章节等1份。
7.申报高级职务的从提交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中指定一篇供评委鉴定(复印件3份,复印时将作者姓名及单位覆盖,不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重新申报者,已经鉴定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论文不得重新用于申报。
8.直接申报高级职务的,必须提交本人履历情况及有关任职通知等文件复印件1份。
9.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送鉴定论文除外),一律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复印件应清晰,以便评委审阅。
10.申报人员须提供2015-2019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其中2015年度不少于72学时;2016-2019年每年不少于90学时(按规定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11.根据《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12.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须将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评审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予以推荐上报。各单位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情况在《评审简明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13.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均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中,补充写明“本人承诺申报的所有材料均属实,如有虚报造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用人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资格初审关、推荐程序关,如有违反要按照闽委办发〔2017〕52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其他:
1. 申报人员的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论文、作品、业绩等指取得现资格以来的。
2评审材料截止2019年11月11日前集中报送,逾期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3.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750元/人,中级450元/人、初级300元/人。
四、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的审核把关,经报批、盖章后,由各县(市、区)宣传部干事科、市直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评审材料送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3404室),联系人:苏苹苹,联系电话:22283792。
申报人员可登陆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下载中心”下载有关表格。
附件:1:报新闻专业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2:申报新闻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申报新闻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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