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晋江市岗位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19-07-08 17:03 浏览量:

    关于2019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晋江市岗位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2019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近日将组织报考资格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资格复核人员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待资格复核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另行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列。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核办法

    (一)时间:2019 7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报考单位代码为00301-07701岗位的,到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调配科(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三楼)进行资格复核;报考单位代码为07801-07806岗位的,到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卫技人才管理中心(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669号四楼408室)。

    (三)所需材料

    1、《2019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

    2、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4报考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将按规定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核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核,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人员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四)组织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学位证书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0595-85665656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5-85677278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0595-82022788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7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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