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梅岭街道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点,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梅岭街道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6日
梅岭街道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街道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晋江市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晋江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街道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遵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森林火灾扑救原则,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应急扑救、善后保障三大工作重点,坚决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1、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会议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各重点山体所在社区也要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细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明确山体重点区域的人员分布与责任岗位,安排好负责路口设卡检查和上山巡查劝导制止人员。
2、落实森林消防器材物资准备。盘点配齐街道消防器材物资(50把灭火扫把、28支沙铲、15支锄头、防火服15套、防火砍刀7根、灭火弹100个及5台鼓风机),在清明节前做好各种防火设备检修,应急分队要做好设备使用演练,确保各项防火设备能使用、会使用。
3、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抓住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全方位、多层面做好宣传,全面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将森林防火宣传到村到户。重点落实“四个一”:一是张贴一张禁火令和宣传单。将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通告张贴到相关社区的主要路口和显眼位置,把《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分发到广大群众手里,教育办要负责在学生中分发《致全市中小学生的一封信》。二是设立一个警示标志与标语。各社区要在进入重要山体的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警示牌,在进出入林区的交通要道路口要设置宣传标语。三是叫响一个宣传广播。要充分利用社区广播和宣传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防火宣传到社区的每个角落。四是传播一份森林防火微信,要充分利用微信自媒体将清明节森林防火专题宣传传播出去,扩大宣传面。其他群团组织也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从我做起”的宣传劝导活动,协助社区设卡检查劝导人们用鲜花等形式祭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4、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面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成立梅岭街道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领导机构,实行重点山体所在工作点党政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5、加强重点山体火源管控。一是要落实巡查队伍。清明节期间(重点时段4月5日至4月7日),碧山社区、许厝社区、岭山社区及派出所要组织保安队伍、护林员、社区巡逻队对墓区、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各工作点、各社区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二是要组织一次林下可燃物清理。岭山、碧山、许厝及其他社区要对辖区内林地、坟地、森林旅游区通道、林缘周边等重要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消除火灾隐患。三是要落实设卡检查队伍。从4月5日至4月7日,碧山社区、许厝社区、岭山社区要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八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支盘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二是设置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是安排一个集中焚烧金桶或集中焚烧区,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五是准备一套高音喇叭,在各检查站应准备好一个高音喇叭,时刻宣讲警示祭扫人员;六是分发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晋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受到处罚;七是落实一支巡查队伍,清明期间,主要山脉所在社区要以社区治安巡逻队员为主组建一支巡查队伍,加大对山体的巡查力度,及时劝导市民,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八是组织一支应急扑救队伍,各相关社区要将所有森林消防人员集中在上山主要路口,备好应急物资,一有火情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处置。4月5日-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0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四是落实一套应急处置办法。清明节期间,各社区要安排好值班执勤,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信息,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处置,确保信息及上级指示及时上传下达。
三、工作要求
1、人员要到位。为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及街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春季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人负责。
2、应急值班执勤要到位。清明节期间,街道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8:30前在街道集中,在带班领导统一安排下到重点山体的路口、墓区巡查,务必做好换班衔接工作,坚决杜绝离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信息,严禁私自把值班电话转接到个人手机,否则,由此造成火情信息延误的将追究个人责任。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处置,确保信息及上级指示及时上传下达。街道应急扑救分队人员要时刻待命,随时出发扑救火情。
3、后勤处置保障要到位。街道后勤保障组应做好清明节期间所有人员后勤保障工作,提前落实好各项应急物资的准备,确保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在火灾扑灭后,相关社区应安排好人员进行火场清理,并留足人员进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附件:梅岭街道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领导机构及成员
附件
梅岭街道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领导机构及成员
一、总指挥领导组及成员
组 长:洪志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吴青山(党工委副书记)
吴连坛(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金龙 (党工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梅庭点点长)
余 洁(党工委秘书)
陈黄河(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文祥(办事处副主任、岭山点点长)
成 员:尤全芳(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陈卫星(党政办副主任)
唐春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唐图强(驻碧山社区干部)
柯金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文艺(驻岭山社区干部)
李 锐(派出所驻许厝、碧山社区民警)
张佳林(派出所驻岭山社区民警)
蔡振良(碧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庄伟民(岭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桂颜(许厝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由陈文祥兼任,副主任由唐春来兼任,成员由蔡荣进、张洵、萧燕双组成。
二、领导组下设各工作小组及负责人
(一)上山路口设卡组
1、碧山社区
负责人:蔡荣平(电话:13636999252)
老人会:蔡裕饭(电话:15359555949)
路卡1 社区联防队员:蔡金章(电话:13559555012)
路卡2 社区联防队员:姚 健(电话:15906039215)
路卡3 社区联防队员:曹学林(电话:15759828019)
2、岭山社区
负责人:陈锦城(电话:15805025777)
老人会:陈特文(电话:13905989420)
路卡1社区联防队员:陈建德(电话:13799217288)
路卡2社区联防队员:庄强力(电话:13599256265)
3、许厝社区
负责人:许泉源(电话:13459587081)
路卡1社区联防队员:杨国忠(电话:13960352092)
路卡2社区联防队员:许应良(电话:13506069050)
(二)应急处置扑救队伍
1、街道应急处置扑救队
负责人:唐春来(电话:18859415555)
张 洵(电话:13959946377)
2、社区应急处置扑救队
①碧山社区负责人:蔡振良(电话:13505063600)
②岭山社区负责人:庄伟民(电话:13906095196)
③许厝社区负责人:吴桂颜(电话:13905075795)
3、社区火场清理组
①碧山社区负责人:蔡荣平(电话:13636999252)
②岭山社区负责人:陈锦城(电话:15805025777)
③许厝社区负责人:许晓冬(电话:13808550491)
(三)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陈卫星(电话:18960255678)
(四)案件查处组
负责人:尤连羌(电话:18005055077)
(五)崎山山体主要墓区巡查劝导制止组
组长:张金龙(电话:13805950681)
成员:唐图强(驻 社 区干部 电话:13905981426)
蔡振良(社 区 书 记 电话:13505063600)
李 锐(派 出 所民警 电话:13799455646)
蔡金忠(社区联防队员 电话:13559555012)
(六)许厝主要墓区巡查劝导制止组
组长:张金龙(电话:13805950681)
成员:尤全芳(驻 社 区干部 电话:15805033582)
吴桂颜(社 区 书 记 电话:13905075795)
李 锐(派 出 所民警 电话:13799455646)
杨国忠(社区联防队员 电话:13960352092)
(七)八仙山山体主要墓区巡查劝导制止组
组长:陈文祥(电话:13505959190)
成员:陈文艺(驻 社 区干部 电话:13799871098)
庄伟民(社 区 书 记 电话:13906095196)
张佳林(派 出 所民警 电话:13905061683)
陈庆伟(社区宣传委员 电话:13808505055)
抄送:街道党政领导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
梅岭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6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