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规范性文件 时间:2018-07-04 00:00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4项,下放1项,调整16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衔接和承接工作,确保取消、下放和调整的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上级下放(含委托)的事项,要及时承接到位,编制新的运行流程图;对于取消和下放的事项,要建立健全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和调整的事项,要主动沟通联系,制定配套措施,做好指导培训和事项办理的跟踪检查。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在本级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主动对接同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时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内外网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事项具体信息更新工作。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 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